食品伙伴网讯 6月2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625第1号通知,对《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进行了部分修改,本次主要修改了二氯异氰脲酸、丁氟螨酯、噻酰菌胺及噻酮磺隆4种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但部分食品中的农兽药残留限量,自本通知发布日起1年内仍可适用以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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