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12月2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儿童饮食生活安全管理特别法》部分修改单,其主要内容如下:
在市、道知事等强制设置儿童供餐管理支援中心,在供餐场所未设营养师的托儿所、幼儿园等将在儿童供餐管理支援中心注册,接受有关卫生及营养管理的支援,以便对幼儿园等供餐场所的卫生及营养进行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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