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14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检任务53批次,涉及产品为饮料,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4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这4批次食品不合格原因为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分别为云南昆明市康宝饮料厂生产的康宝维生素混合风味饮料,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豆浆粉,菌落总数超标;广西桂林荔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奶加钙豆奶粉固体饮料,霉菌超标;河北香级乐食品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生产的黑糖鹿丸牛乳茶奶茶固体饮料,大肠菌群、霉菌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饮料中菌落总数,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4 CFU/ 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2 CFU/mL。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15)中规定,饮料中的大肠菌群,一个样品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CFU/mL。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食品中大肠菌群超标,对人体健康有一定潜在的危害。
霉菌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环境中、最常见的真菌,食品被霉菌污染的主要原因大概为五方面:1、环境潮湿,不通风,半成品被污染;2、原材料带入;3、过程霉菌控制失效,或者没有预防措施;4、半成品杀菌效果差或未达到要求;5、成品密封性差;存储过程被污染。
对云南昆明市康宝饮料厂、广西桂林荔波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宏旺食品有限公司、河北香级乐食品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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