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精神,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食品生产企业管理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将全市235家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的共计237名食品安全员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 广元市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员公示名单.docx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