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1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等10类食品840批次样品。其中,有19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涉及草甘膦、恩诺沙星、铝的残留量等指标。
6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 6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其中,安徽省高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池州)生产的谋水牌岳西炒青茶检出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志红水果批发部销售的特早蜜桔检出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丙溴磷是一种广谱性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棉花、蔬菜、果蔬等作物的虫害,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丙溴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草甘膦是一种非选择性、无残留灭生性除草剂,对多年生杂草非常有效,广泛用于香蕉、桑、茶、果园及甘蔗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草甘膦在茶叶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
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宿州市开发区丁晓静水产批发行销售的鳝鱼(活);池州市贵池区丁二水产品店销售的鲫鱼(活);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梅红水产店销售的鲫鱼(活)。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皮+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另外,淮北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鲜活)昂刺鱼检出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结构的染料,因其外观颜色呈孔雀绿而得名。它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孔雀石绿被列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8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8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其中,有6批次样品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亳州市涡阳县霞彩餐饮服务店自制的油条、亳州市涡阳县瑞和早点店自制的油条(自制)、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张成明餐饮店使用的粉丝、亳州市涡阳县陆氏拉面馆自制的油条、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杨字牛肉汤小吃店使用的粉丝、淮南市谢家集区杨老三牛肉汤店使用的粉丝。
铝残留产生原因是使用含铝的食品添加剂,比如使用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起到膨松剂、稳定剂的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100mg/kg。《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kg(干样品,以Al计)。
还有,2批次样品检出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桐城市龙眠街道城郊大乐购生活超市销售的、安徽省海神食品有限公司(合肥)委托安徽省庐江县燕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合肥)的调和芝麻油;滁州市全椒县大墅镇麦购超市销售的、标称合肥市肥东响香麻油食品厂生产的纯芝麻油。
乙基麦芽酚作为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应用越来越广泛。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植物油脂、动物油脂(包括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等)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
2批次饼干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饼干检出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六安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嘉思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口的、Bisca A/S生产的全麦消化饼饼干(原产国:丹麦);六安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嘉思特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口的、Bisca A/S生产的消化饼饼干(原产国:丹麦)。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GB 71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规定,饼干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应不超过0.25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六安市舒城县大隆燚火锅店自制的油酥花生(自制)检出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亳州市蒙城县曹博森饭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套装(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滁州市南谯区林泉纯净水厂销售的、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林泉饮用水厂生产的九天峰饮用天然山泉水检出三氯甲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淮北、亳州、宿州、淮南、滁州、六安、池州、安庆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49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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