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8月18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4大类食品1534批次样品,检出22批次样品不合格。
4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超标。其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铅(以Pb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为:标称贵州苗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通酸片(压片糖果)、股筋宝片(压片糖果)。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的重金属污染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蓄积,可能危害神经系统等。企业标准《压片糖果》(Q/GMY 0003S-2019)中规定,压片糖果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45mg/kg。压片糖果中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格,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可能是生产设备迁移带入食品,导致终产品铅含量超标。
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花果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天齐绿色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姬松茸检出总砷(以As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众力佳诚超市威宁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叶类蔬菜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2mg/kg。菠菜中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主要是菠菜的生长环境被镉污染,导致菠菜富集了环境中的镉元素。
砷广泛分布在自然环境中,食品中的砷以不同的化学形态存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总砷(以As计)在食用菌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食用菌制品中总砷(以As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菌类生长环境受到砷的污染,对环境中的砷产生富集而带入终产品。
7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7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有5批次样品检出菌落总数不合格,分别为:贵州美嘉乐购购物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山珍宝绿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珍西琦野木瓜果派;贵州美嘉乐购购物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山珍宝绿色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珍西琦野木瓜干;标称德江县康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干(麻辣味);三都水族自治县高平凤凰实验学校销售的、标称兴义市叁只猴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熟肉制品);标称贵州都匀幸何健康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36味谷物果仁纤体膳食[冲调方便食品]。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中规定,蜜饯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4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3CFU/g;企业标准《幸何冲调方便食品》(Q/XH 0001S-2020)中规定,冲调谷物制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酱卤肉制品、蜜饯、冲调方便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还有,1批次样品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标称德江县乐乐美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铜绿假单胞菌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另外,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松桃福乐多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越山福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淀粉检出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榕江县四海姊妹粮油蔬菜批发部销售的小香芹检出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安新区庭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检出吡虫啉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铜仁天天鲜蔬果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检出甲基异柳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甲基异柳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
4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分别为:贵州福佳乐商贸有限公司镇远福佳乐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镇远县肖家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镇远红酸汤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贵州本草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菇菌(鲜品味)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册亨县好又美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贵阳金阳宏源食品厂生产的红豆糕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六盘水千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粮香酱油(酿造酱油)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等)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调味料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造成的。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加工食用菌和藻类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
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造成的。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4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贵州美嘉乐购购物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省习水县金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薯益薯苕丝糖(椒盐味)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星力乐品鲜活商贸有限公司中坝路分店销售的、标称贵州源客哆食品厂生产的土豆丝(麻辣味)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钟山开发区吴逊调料农副产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水城县五里香榨油厂生产的菜籽油检出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都匀市绿茵湖融兴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惠水县朗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级料酒检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含量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8月19日)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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