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3月2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3类327批次样品,检验合格316批次,不合格11批次。其中,餐饮食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饮料不合格样品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涉及肉制品、餐饮食品、饮料,不合格产品分别为三河市润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荷叶鸡,菌落总数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邯郸市复兴区箭岭野尚膳包子店使用的复用餐具,大肠菌群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邑县烤尚引烤肉自助餐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邯郸市晶龙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衡水蘭悦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不彻底、消毒灭菌不彻底,或是操作人员或周围环境不清洁,造成餐饮具二次污染。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涉及调味品和饮料,分别为南和县邢州农批市场顺兴粮油副食门市销售的标称冀州古圣调味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醋,总酸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乐市忻周超市销售的标称石家庄市珍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仁核桃露(植物蛋白饮料),蛋白质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总酸”代表了食醋在发酵过程中产生醋酸的量,对酿造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质量也就越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中规定,食醋中总酸(以乙酸计)含量≥3.5g/100mL。食醋中总酸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或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还有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
蛋白质是生物体细胞的重要组成成分,能够调节体内的新陈代谢,给机体提供必需氨基酸。蛋白质含量不合格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格,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未按照产品配方标准生产。
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北戴河李福英水产品商店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北戴河区老聂水产商店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餐饮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1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石占毫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城县友家便利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301.xlsx
相关报道: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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