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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质检监函〔2011〕89号)【2013-09-04废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7:14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监函〔2011〕89号
发布日期 2011-12-1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13-09-04
备注  本法规已废止,详情请查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2013年修订版)(质检监函[2013]50号)

  各有关质检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我司在原《关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2006年)的基础上,修改制定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工作规范》,现印发施行。

  附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承检工作规范( 附件下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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