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税委会公告〔201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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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09-30 | 生效日期 | 2018-09-30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进出口 |
备注 |
为适应产业升级、降低企业成本和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需求,自2018年11月1日起,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585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11月1日起,取消39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