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首页 > 食品新闻 > 国际 > >

韩国拟修改《食品卫生法》,允许进行自我质量复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3 09:00:52 来源:互联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2月10日,据韩媒报道,为了防止因自我质量检查过程中出现错误,提高质量检查的信赖度,韩国议员提出了《食品卫生法》部分修改草案。

 

修改草案中规定:因食品药品安全处的错误公布而遭受损失的食品企业可以要求进行复检。

 

韩国议员表示:“在食品没有质量和卫生问题的情况下,由于检查有误而被判定为不合格,对于因食品药品安全处公布了结果而遭受损失的企业,则没有补救措施。”

 

根据现行法律,生产和加工食品等的营业者有自我质量检查的义务,根据食品、药品领域试验、检查等相关法律,可以委托自我质量试验、检查机关进行检查,但由于检查机关失误或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即使被判定不合格,也不能要求再次检查,因此企业蒙受了巨大损失。

 

韩国议员强调:“应该尽快在自我质量检查制度中引入复检制度。”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版权所有: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