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首页 > 食品新闻 > 国际 > >

韩国拟制定《不视为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食品等的功能性标示相关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4 08:31:37 来源:互联网

食品伙伴网讯 12月3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597号公告,拟制定《不视为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食品等的功能性标示相关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保护消费者免受不正当标示或广告的侵害,通过食品的功能性标示促进食品产业的活性化,拟制定《不视为不恰当标示或广告的食品等的功能性标示相关规定》,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功能性的范围、进行功能性标示或广告的食品的要求、功能性标示或广告的方法、功能性标示或广告相关资料的公开等。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20年1月21日。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版权所有: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