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首页 > 食品新闻 > 国际 > >

韩国制定《水产品有害物质残留调查要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0 09:31:16 来源:互联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11月1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05号告示,制定《水产品有害物质残留调查要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制定残留调查计划及明确执行调查的机关。

 

2. 食品药品安全处应利用水产品的生产量、摄入量、污染程度等客观性统计,选择残留调查的有害物质及产品。

 

3. 残留调查取样方法及取样量等。

 

4. 样品试验、分析机关、方法及样品保存等。

 

5. 残留调查结果通报及措施等。

 

6. 残留调查结果评估及反映政策等。

 

7. 残留调查机关(安全性检查机关)熟练度评估。

 

8. 残留调查结果的保管、管理。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版权所有: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