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越南某媒体报道:近期,中国海关总局已发通知,公布满足对中国出口条件的665家越南水产品出口企业名单。
据两国管理机构的协约,越南出口水产品需满足两个条件:出口水产品必须在由Nafiqad承认的生产基地生产;每批出口产品都必须有Nafiqad颁发的食品安全证书。
此外,我国海关还要求对华出口的越南水产品必须是被列入允许对中国出口的120种水产品名单中。同时,出口到中国的水产品必须有检验检疫证书、原产地证书,产品包装上必须有中文和英文,并且符合我国包装要求。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信息服务部东南亚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东南亚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越南及其他东南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