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9月10日,据韩媒报道,韩国议员于9月6日提出了《泡菜产业振兴法》部分修改草案,拟制定将国家名称地理性标示用于泡菜中的法律依据。
韩国议员表示:由于发生了低价国外产泡菜标示着“韩国泡菜”、“KOREA KIMCHI”、进行出口的实例,导致韩国国产泡菜在出口市场中的不平等竞争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制定将国家名称地理性标示制度用于泡菜中的法律依据。
修改草案规定拟使用“韩国泡菜”、“大韩民国泡菜”等标示时,要根据《农水产品质量管理法》注册地理性标示。
同时,修改草案还规定,泡菜产业振兴计划可以与食品产业振兴计划合并后制定,为了宣传泡菜产业振兴和泡菜文化的继承、发展,以及泡菜的价值和重要性,可以制定“泡菜日”。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