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丹麦环境与食品部大臣、社会民主党人Mogens Jensen要求国家食品管理局全面禁止进口经毒死蜱处理过的食品。
丹麦兽医和食品管理局(Fodevarestyrelsen)化学和食品质量处处长Henrik Dammand Nielsen透露,丹麦已向欧盟委员会咨询其对拟禁止毒死蜱这一在欧盟被广泛使用的杀虫剂的意见,并希望布鲁塞尔在5到6周内给予答复。Nielsen说:“毒死蜱对所有人都有害,不仅仅是对丹麦人,我们不想受到危害。如果我们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我们将准备出台一项国家进口禁令。”
这一系列准备工作与目前欧盟正在进行的是否延长对毒死蜱的批准审批过程并不相悖。目前已有几个欧盟成员国禁止使用毒死蜱,但经毒死蜱处理过的食品却可以被进口销售。预计欧盟最迟将于12月份做出适用于整个欧盟的决定。
欧盟驻意大利机构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EFSA)最近的一项声明引发了丹麦加快禁用毒死蜱的行动。EFSA专家于8月2日宣布,毒死蜱和一种名为甲基毒死蜱的相关产品没有可辨别的人体安全剂量水平。EFSA在一份未公开过的声明中写道,这两种农药“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据几家欧洲媒体6月份所报道,目前毒死蜱的批准是基于生产商陶氏(现科迪华)的研究做出的。环境专家Axel Mie、Philippe Grandjean和Christina Ruden去年发现这些研究具有误导性。EFSA在最近的声明中表示特别关注三位主要科学家对先前研究的重新评估。
丹麦食品管理局宣布的进口禁令将基于欧盟自2002年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条例。这一条例为临时禁令开辟了空间:“如果很明显,原产于欧共体或从第三国进口的食品或饲料可能对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则可实施临时禁令)”。
欧盟法律也准许为保护环境或保障工作条件而维持或引入更严格的成员国规章制度。但欧盟条约中的这一环境条款或保证必须根据提出请求的国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因此在毒死蜱这一问题上,与这一规定并无关联。
哥本哈根大学环境法教授Peter Pagh称欧盟国家不能独自决定禁止此类进口。还表示此种禁令只能暂时维持,因为欧盟委员会和其他成员国也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就此种禁令发表意见。Peter Pagh向《欧盟观察家报》表示,“显而易见,如果农药已经在另一个成员国获得批准使用,且成员国遵守了对可接受残留的规定,就不能用该条例规定来规避复杂的农药批准制度。如果政府的法律顾问连这一点都没有认识到,就太让人吃惊了——不过,也许政府是想通过发动一场它无法打赢的战争来捞得政治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