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8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805第1号通知,修改吡唑萘菌胺等7种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
主要内容:
修改吡唑萘菌胺、醚菊酯、唑螨酯、羟基茴香二丁酯、氟甲喹、MANDESTROBIN以及[单双(三甲铵二氯甲烷)]-烷基甲苯7种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但部分食品中的农兽药残留限量,自本公告发布日起6个月内仍可适用以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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