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7月24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药生食输发0724第1号通知,强化对中国产枣中唑菌胺酯残留量的监控检查。
基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29第4号(最终修正:2019年7月12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712第1号)监控通知,对中国产枣实施检查时,发现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中对残留农药的规定。因此,将枣中唑菌胺酯残留量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具体内容如下:
强化检查日期
国家
检查对象
检查项目
制造商、制造厂、出口商及包装商
2019.7.24
中国
枣及其加工品(仅限简易加工)
残留农药(唑菌胺酯)
LELING DERUN HEALTH FOOD CO.,LTD.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