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2019年6月28日,澳大利亚农业部发布107-2019号行业建议通知,修改三文鱼和鲑鱼产品的进口条件。
据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2019年9月1日或之后进口到澳大利亚的所有鲑鱼产品必须符合新的进口条件: 鲑鱼运输必须附有最新的健康证明;非即食进口鲑鱼,或未经批准热处理的进口鲑鱼,将按照澳大利亚批准的进口鲑鱼产品加工安排进行加工;三文鱼要加工成生物安全建议2019-A04中定义的即食形式。不符合进口条件的产品将被要求重新出口或销毁。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