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6月1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药生食输发0618第2号通知,将中国产胡萝卜、青芥末及未成熟豌豆列为强化监控检查对象。
基于2019年3月29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29第4号(最终修正:2019年6月12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612第2号)监控通知,对中国产胡萝卜、青芥末实施检查时,发现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中对残留农药的规定。因此,将胡萝卜中三唑醇残留量和青芥末中腐霉利残留量的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另外,因为解除对中国产未成熟豌豆中的烯唑醇残留量的命令检查,基于2019年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将其检查频率设为30%。具体内容如下:
强化检查日期
国家
检查对象
检查项目
制造商、制造厂、出口商及包装商
2019.6.18
中国
胡萝卜及其加工品(仅限简易加工)
残留农药(三唑醇)
QUINGDAO GUANYI FOOD CO.,LTD.
PINGDU ZHonGDI AGRICUL TURAL PRODUCTS CO.,LTD
青芥末及其加工品(仅限简易加工)
残留农药(腐霉利)
BAOSHAN WASABI INDUSTRY DEVELOPMENT CO.,LTD
未成熟豌豆及其加工品(仅限简易加工)
残留农药(烯唑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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