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新泰日报社讯 泰国程逸府一家餐馆老板与彭世洛府一家酒店签约,该酒店向其订购盒饭和饮料,合同中要求其工作日每天送1万份盒饭和饮料,周末送1万份炖蛋以及其他。
在向对方支付了10.6万泰铢(约2.1万人民币)的特许经营费后双方签订了合同,面对如此大的订购量,餐馆老板不惜花费百万泰铢(约20万人民币)购买烹饪设备和雇用工人。第一天将制成的1万份饮料送达时被告知不达标被全部退回,第二天送去1万分盒饭也被雇主故意拖延时间而造成质量不佳被拒,短短2天时间餐馆老板就损失29.9万泰铢(约6万人民币),发现蹊跷这才向警方报案,要求对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