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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卫生法》部分修改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08 13:58:20 来源:互联网
     食品伙伴网讯 5月2日,据韩媒报道:韩国于4月30日发布了《食品卫生法》部分修改单,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直以来,经营者不能在行政制裁处分期间申报停业,但部分经营者为了逃避行政制裁处分,在确定行政处分前滥用停业申报等相关规定,因此,韩国修改该法律,在《行政程序法》规定的处分的提前通知时间开始到处分确认前,此期间经营者都不可以进行停业申报。
 
    另外,对于拒绝、妨碍或逃避公务员出入、检查、没收、扣押、销毁者,法律只规定了罚款或有期徒刑的处分,有观点指出没有达到制裁的效果,法律修改后,对于以上行为韩国还将采取吊销营业执照或取消登记、停业或关闭营业场所的措施。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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