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2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药生食输发1220第1号通知,加强对中国产蒜薹中腐霉利残留限量的监控检查。
基于2018年3月30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30第2号(最终修正:2018年12月17日发布的食安输发1217第2号),对中国产蒜薹实施检查时,发现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中对残留农药的规定。因此,将对蒜薹中腐霉利残留限量的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具体内容如下:
检查强化日期
国家
检查对象
检查项目
制造商、制造厂、出口商及包装商
2018.12.20
中国
蒜薹及其加工品(仅限简单加工)
残留农药(腐霉利)
LAIWU EVER GREEN FOOD CO.,LTD.
注:蒜薹在日本应适用其他百合科蔬菜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其中,其他百合科蔬菜中腐霉利的残留限量需适用一律基准,即≤0.01ppm。
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中心提醒出口企业,密切关注日本食品相关政策变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保证贸易顺利开展。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