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月7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在全省组织开展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41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
其中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广州市金洋海产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龙利鱼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摄入检出恩诺沙星的动物性食品,可能会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过多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中山市海宝酒家销售的珍珠斑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因与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另外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广州永旺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销售的鲜鸡蛋检出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可用于牛、羊、猪、家禽、鱼等食用禽畜动物、水产及其他动物,但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