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首页 > 食品新闻 > 国内 > >

13头生猪!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未经检疫生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09 09:20:03 来源:互联网

随着猪肉价格的快速升高,私屠乱宰、经营未经检疫生猪以及生猪产品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甚至有的“猪经济”联合外地商家,未经检疫从招远本市收购生猪,给招远市本来生猪短缺的市场雪上加霜,造成了招远猪肉价格的飙升。

为了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和钱袋子,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全市生猪市场专项整治活动。11月4日,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有外地商贩在张星镇某村张某养猪场未经检疫收购生猪”的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快速赶赴现场,行进途中对每名执法队员分配了任务,确保行动的快速有效。
 

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随即分头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现场调查,“猪经济”孙某为莱阳某公司收购生猪,当事人提供的检疫证明是张星镇东战家刘某养猪场的检疫证明,与现场装猪地不符,执法人员现场与张星镇动检所核实:孙某的行为违反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想浑水摸鱼的“猪经济”孙某下达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对未经检疫的13头生猪进行了证据保全。此案正在依法调查中。

下一步,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摸排线索,灵活、机动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私屠乱宰以及经营、运输未检疫的生猪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版权所有: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