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0月18日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6期)》,涉及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海尔路分公司销售的钳鱼。
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海尔路分公司销售的钳鱼(抽样单编号:NCP50650919054207,进货日期为2019年5月14日),经抽样检验,其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量要求》,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对当事人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当事人处已无被抽检批次钳鱼销售。经查,不合格批次钳鱼供货商为渝中区易氏水产品经营部,当批次钳鱼共进货4.3公斤,已全部销售。
执法人员已要求当事人就涉案产品采取措施召回。经初步调查,当事人行为已涉嫌犯罪,该案已依法移送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进行处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