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第14期)》。通告称,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贵阳市的1家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贵阳云岩宾隆超市(刘朝勇)经营的“牛老大牌牛肉干(香辣味)”
(一) 抽检基本情况。
贵阳云岩宾隆超市(刘朝勇)经营的“牛老大牌牛肉干(香辣味)”(规格:250克/袋,生产日期:2019-03-04)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贵阳云岩宾隆超市(刘朝勇)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牛老大牌牛肉干(香辣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贵阳云岩宾隆超市(刘朝勇)提供有供货商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进货查验材料,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在其经营范围内开展召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减轻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黔筑市监食流罚〔2019〕19号】。处罚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12元(捌佰壹拾贰元整);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牛老大牌牛肉干(香辣味)”6袋;3、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