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9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第三十七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共4大类307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300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淀粉制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为固原市原州区杨佰龙调料店销售的宁夏兴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豌豆粉坨。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2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大武口凯旋城店销售的芹菜,氧乐果超标;红寺堡区成英蔬菜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超标。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对人、畜高毒。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规定,芹菜中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此外,还有食用油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分别为银川市金凤区海润生活超市销售的宁夏老丁食用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胡麻油,苯并[a]芘超标;银川市兴庆区口福香调料店销售的宁夏新东方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压榨纯胡麻油,棕榈酸、亚油酸、亚麻酸不合格;中宁县金森生活超市销售的中宁酸优优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酸头枸杞香醋,总酸(以乙酸计)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相关报道: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三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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