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9月4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糕点、罐头、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食盐等7类200批次食品,发现不合格样品3批次。
其中,杭州萧山商业城友梦副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桐乡市高桥新红食品厂生产的桂花糕(熟粉类)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最大使用量为0.5g/kg。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还有,杭州杭腾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宁波市江北大宝食品厂生产的枇杷梗(糕点)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脂肪在长期保藏过程中,由于微生物、酶和热的作用发生缓慢水解,产生游离脂肪酸,而脂肪的质量与其中游离脂肪酸的含量有关。酸价越小,说明油脂质量越好,新鲜度和精炼程度越好,酸价越高说明样品被氧化而变质的程度越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规定糕点中的酸价(以脂肪计)应不超过5mgKOH/g。
另外,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荷月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桐乡市张久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酥豆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嘉兴等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嘉兴等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我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34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