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8月26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等25类食品514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7批次。
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禁用药物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禁用药物,其中3批次检出禁用药物,为:中区兰珍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多宝鱼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綦江区佳佳惠超市销售的乌鱼检出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綦江区佳佳惠超市销售的乌鱼检出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呋喃西林属硝基呋喃类,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可以治疗畜牲疾病,曾在畜牧、水产养殖中被广泛应用,但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我国在2002年3月由农业部发布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将硝基呋喃类列为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菌药,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在《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禁止氧氟沙星用于食品动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是氯代烃类杀虫剂和杀真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第235号公告)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还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农产品为:重庆诚信干果有限公司销售的沃柑,该样品检出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丙溴磷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专用于杀灭刺吸式口器害虫的超高效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中规定,丙溴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糕点、蔬菜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糕点和1批次蔬菜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香港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辽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谷来香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奶油面包(烘烤类糕点)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干制蔬菜(脱水马铃薯除外)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应不超过0.2g/kg;糕点、面包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应不超过0.5g/k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为:重庆好哥们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好哥们酸辣粉(酸辣味)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14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28号)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