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7期),共抽检样品246批次,不合格6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4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4批次、酒类2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糕点4批次、茶叶及其制品3批次、特殊膳食食品1批次、饮料27批次、食用植物油1批次、液体乳153批次(巴氏杀菌乳49批次、调制乳20批次、发酵乳73批次、灭菌乳11批次)及原料乳39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新畅食品(宁波)有限公司生产的柔滑花生酱(220 g/瓶、生产日期20190401),检出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宁波市镇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蛟川矿泉水厂生产的饮用水(8.8升/桶、生产日期20190418),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宁波英之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洋蓟珍饮(代用茶)(40克/盒、生产日20190218),检出标签不符合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宁波康力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艾酸平参黄培元茶固体饮料(6g×15袋/盒、生产日20181009),检出标签不符合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宁波道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精茶(120g/罐、生产日20190530),检出标签不符合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宁波旺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山黄精(茶叶及相关制品)(200g/盒、生产日20190610),检出标签不符合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序号
抽样单编号
检验单位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批号
商标
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1
NBJB190419001
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新畅食品(宁波)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河东农贸路46号
新畅食品(宁波)有限公司
91330205MA28YFJ3XJ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河东农贸路46号
柔滑花生酱
220g/瓶
/
小车
2019年04月01日(生产)
黄曲霉毒素B1║26.6μg/kg║≤20μg/kg
2
NBZH190418001
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蛟川矿泉水厂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宁东路235号
宁波市镇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蛟川矿泉水厂
913302110919122314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镇宁东路235号
饮用水
8.8升/桶
/
滢源
2019年04月18日(生产)
铜绿假单胞菌║(2100,980,2300,1700,200)CFU/250mL║n=5,c=0,m=0
3
SCS1933120600448
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宁波英之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宁波英之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913302063169632091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中村里岙庙后头160号
洋蓟珍饮(代用茶)
40克/盒
/
蕾芯+图案
2019年02月18日
标签║① 食品名称未反映食品真实属性,不符合GB7718-2011中4.1.2.2.1条;
② 未标注生产者地址,不符合GB7718-2011中4.1.6.1条;
③ 产地标注不规范,应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应符合GB7718-2011、GH/T1091-2014标准要求
4
SCS1933120600544
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宁波康力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坎墩街道联飞路365号
宁波康力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330282340612935W
慈溪市坎墩街道联飞路365号
艾酸平参黄培元茶固体饮料
6g × 15袋/盒
/
/
2018年10月09日
标签║①配料表中“人参粉”标示不规范,不符合GB7718-2011中4.1.3.1条及 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应标示为“人参(人工种植)”;
②外包装对“人参、菊花、金银花、黄精”的介绍及注意事项中“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字样有暗示治疗、保健作用,不符合GB7718-2011中3.6条。
║应符合GB7718-2011、GB28050-2011、GB/T29602-2013标准要求
5
SCS19331206002641
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宁波道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海县茶院乡道士桥黄精基地
宁波道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330226340473357G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茶院乡道士桥村
黄精茶
120g/罐
/
杨家苑+图案
2019-05-30
标签║①未标示配料表,不符合GB7718-2011第4.1.3.1条款要求;
②产地标示不规范,不符合GB7718-2011第4.1.6.1.2条款要求,应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③净含量字符高度不足3mm,不符合GB7718-2011第4.1.5.4条款要求,其他强制性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和数字的高度不足1.8mm,不符合GB7718-2011第3.9条款要求。
║应符合GB7718-2011、GB28050-2011、GH/T1091-2014标准要求
6
SCS1933120600562
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宁波旺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双林村黄精生产基地生态示范村
宁波旺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330226MA28184HXU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双林村一楼
山黄精(茶叶及相关制品)
200g/盒
/
旺精时代
2019年06月10日
标签║①产品名称“山黄精”未标示其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符合GB7718-2011第4.1.2.1条。
②未标示配料表,不符合GB7718-2011第4.1.3.1条。
③未标示产品标准代号,不符合GB7718-2011第4.1.10条。
④生产者名称未按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标示,不符合GB7718-2011第4.1.6.1条。
⑤生产许可标识无依据。
⑥标示的“产址:浙江宁波”不规范,应标示为“产地:浙江宁波”,不符合GB7718-2011第4.1.6.1.2条。
⑦营养成分表中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含量的NRV%值计算值错误,不符合GB28050-2011规定。
⑧“集天地之灵气 聚日月之精华”介绍产品不符合GB7718-2011中第3.4条应真实、准确的要求。
⑨标签及说明书中“北有人参 南有黄精”、“黄精记”、“黄精泡水的功效”等文字介绍说明,暗示具有治疗疾病及保健作用,不符合GB7718-2011中第3.6条。
⑩包装内另有品名为“黄精柑 养生茶”的产品,但外包装标签强制性标示内容未包含该产品。
║应符合GB7718-2011、GB28050-2011 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