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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商家加工食品未贴商品标识被整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26 10:51:50 来源:互联网

  6月18日,一市民向晚报热线反映称,6月17日她在菓树国际村店花32元买了一罐牛轧烤芙,吃的时候感觉味道不对,细看发现外包装盒上没有生产日期,希望晚报予以关注。

 

  6月18日中午,记者联系西宁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和路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一同前往菓树国际村店进行检查,记者发现,该店加工的部分食品外包装盒上确实没有贴商品标识,货架上只张贴了食品价格。经营者称,这些食品是早上刚刚烤出来的,还没有晾好,等商品完全冷却后才能包装、贴商品标识。

 

  执法人员说,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自己加工的食品,必须贴商品标识,并在上面注明店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联系方式,才能对外销售。所以该店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对此当场下达了责任整改通知,要求经营者6月20日前停业整顿,并要求对投诉顾客赔礼道歉,将售出的不合格商品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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