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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味亨食品公司吃不厌金枣铅超标被罚款6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23 16:47:46 来源:互联网

  近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6、7号通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上海爱莲超市有限公司周家嘴店销售的标称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吃不厌金枣(凉果类),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吃不厌金枣(凉果类)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29日作出编号为“杭余市管罚处字〔2018〕12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不合格产品231罐,没收违法所得217元,罚款60000元。

 

  经查,此前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曾多次因食品抽检不合格被通报。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8期),镇江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丹阳金陵西路店销售的标称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鱼皮花生(烘炒类炒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2018年国抽,天猫商城华味亨旗舰店(经营者为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淮盐花生(油炸类炒货)(生产日期:2018-4-6),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2017-03-29被河南食药监通报,煮瓜子(烘炒类炒货) 过氧化值不合格;2016-12-07被江苏食药监通报,清梅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不得使用;2016-11-23被福建食药监通报,珍珠梅(凉果) 安赛蜜(乙酰磺胺酸钾)不得检出;2016-11-10被福建食药监通报,珍珠梅安赛蜜(乙酰磺胺酸钾)不得检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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