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曝光了6批次问题食品,涉及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等4类。
通报显示,不合格食品中,有调味品2批次。其中,奇台县天山食品厂生产的酿造食醋检出总酸、菌落总数两项超标,总酸检出值为2.20g/100mL,菌落总数为110000CFU/mL;叶城县康美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苹果醋(酿造食醋)检出总酸超标,检出值为2.54g/100mL。
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是反映其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总酸含量越高说明食醋酸味越浓。《GB/T 18187-2000 酿造食醋》中规定,酿造食醋中总酸应≥3.50g/100mL。《GB 2719-2003 食醋卫生标准》中规定,食醋中菌落总数应≤10000CFU/mL。
不合格食品中还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霍城县夫妻菠菜面从霍城县豫疆蔬菜海鲜超市进购的菠菜,该产品检出毒死蜱超标,检出值为0.18mg/kg。毒死蜱,又名氯毒硫磷,是全世界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有机酸酯杀虫剂之一。《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毒死蜱在菠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
另外1批次不合格食品农产品为哈密环球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山药,该产品检出铅超标,检出值为0.35mg/kg。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豆类蔬菜、薯类蔬菜中铅的限量应不超过0.2mg/kg。
此外,还有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饼干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样品分别为:新疆天山奇豆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鹰嘴豆南瓜粥、和田市旺客隆超市新华店销售的新疆伊合拉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月亮夹心饼干(巧克力味)。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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