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安庆市信息公开网获悉,近日,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庆市监食罚〔2019〕8号)显示,安庆市开发区东民百货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没收违法产品、罚款。作出处罚日期为2019年5月8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庆市监食罚〔2019〕8号
安庆市开发区东民百货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杨想林(身份证号:340802******022X,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安庆市开发区东民百货商店)
92340800MA2NKK5T4N
杨想林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种类:1.没收违法产品;2.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未履行,2019年11月8日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