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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五香带鱼、绵白糖、芹菜这3批次检出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04 15:48:48 来源:互联网

      食品伙伴网讯 12月3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了一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曝光了五香带鱼、绵白糖、芹菜共3批次产品。

 

  通报显示,双桥区兴合果蔬商店经营的芹菜检出甲拌磷超标,检出值为0.027mg/kg。甲拌磷为一种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的有机磷类杀虫、杀螨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叶菜类蔬菜(如芹菜等)中甲拌磷残留限量值均不得超过0.01mg/kg。

 

  还有,保定市大众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分装)检出还原糖分超标,检出值为23.27%。食糖中的还原糖是指具有还原性的糖类,分子中含有游离醛基或酮基的单糖和含有游离醛基的二糖都具有还原性,还原糖超标主要与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有关。GB/T 1445-2018《绵白糖》中规定,绵白糖中还原糖分应为1.5%~2.5%,还原糖偏高会影响食糖本身的风味,会使食糖吸潮,不耐贮存,影响食糖的质量。

 

  另外,玉田县富达罐头厂生产的五香带鱼(畜禽水产罐头)检出糖精钠,检出值为0.0249g/kg。糖精钠,又称可溶性糖精,甜度是蔗糖的 500倍左右,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制造糖精的原料主要有甲苯、氯磺酸、邻甲苯胺等,均为石油化工产品。目前,在国际上各国对糖精的安全存在争议,中国政府也采取压减糖精政策,生产的食品应按照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或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严格执行。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原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相关报道: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8年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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