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1月2日,青海省食药监局发布2018年第87号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6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4批次调味品、1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1批次餐饮食品。
调味品不合格4批次,其中2批次食醋产品检出总酸不达标,分别为:同仁热页购物中心经销,标称青海湟源日月山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日月山陈醋;同仁热页购物中心经销,标称临夏占林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占林香醋。
总酸是反映食醋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代表了食醋在发酵过程中产生醋酸的量,酸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GB/T 18187-2000 酿造食醋》中规定,固态、液态发酵食醋中总酸均不得少于3.5g/100mL。总酸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条件生产酿造或者淋醋后过量加水且出厂检验把关不严,造成产品总酸不符合标签明示要求。
另外,还有1批次同仁老字号调味大全经销标称兰州尤苏福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的恒味鸡味调味料,甜蜜素超标。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1批次天峻县好润多购物中心经销,标称青海省西宁市梅园副食厂生产的老抽王,氨基酸态氮不达标。该指标不达标,主要是由于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配方缺陷或者是产品与已制定指标不匹配等原因造成的。
除上述不合格调味品外,还有1批次菜籽油过氧化值超标,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超标。分别为:黄南世纪华联商贸有限公司经销,标称青海省门源县三福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菜籽油;茫崖行委花土沟镇民族路茫崖健康早点坊的油条。
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有关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工作并在本地官网进行公开的同时,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对没有按时完成处置工作的地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