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首页 > 食品新闻 > 抽检 >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7批次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4 08:30:01 来源:互联网

  2020年1月2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7类食品917批次样品,发现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2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成都市、南充市、广安市、达州市、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责令相关食品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成华区建哥淡小鱼水产店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成都龙泉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达州市家家福超市有限公司三里坪店销售的“脆桃”,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成都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大丰店销售的“国产猕猴桃”,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另有1批次该被抽样单位销售的“NDP芹菜”检出甲拌磷项目不合格。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一)南充市顺庆区园芯淀粉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仁寿县闽南食品厂生产的“云南米线”,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充市高坪区大华超市销售的、标称岳池县享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莲子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版权所有: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