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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通知(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13 13:14:30 来源:互联网

六、 产品质量检验

序号

审查项目

必备条件

审查内容

审查方法

审查记录

审查评定

备注

6.1

检验设备

1.企业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自检企业是否具备了规定的出厂检验设备;部分自检企业是否具备了相应的出厂检验设备。

查阅台帐

现场查看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全部委托检验的企业,不审查。

2.企业出厂检验设备的性能、准确度应能达到规定的要求,并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检验设备的准确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查阅台帐

查看证书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全部委托检验的企业,不审查。

6.2

检验管理

1. 企业应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管理人员及相应的检验人员。

1.企业是否有独立行使权力的检验机构或管理人员。

查阅文件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2.企业的检验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

查看证明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2. 企业应制定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以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1.企业是否制定了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查阅文件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2.企业是否制定了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查阅文件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3. 企业委托出厂检验,必须委托有合法地位的检验机构,并签有正式的委托检验合同。

企业是否委托了有合法地位的检验机构进行出厂检验,委托检验合同是否合理、有效。

查阅合同

查看证明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无委托出厂检验企业,不审查。

6.3

过程检验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按规定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作好各项检验记录。

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产品质量检验,是否作了检验记录。

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查阅记录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6.4

出厂检验

企业应严格按产品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1.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出厂检验,是否出具了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查看报告

现场查看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2.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查阅记录

□合格

□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


注:此审查记录表需报送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监督司1份。


附表3: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审查报告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产品名称:

编:

话:

申证单元:

联 系 人:

真:

审 查 结 论

审查组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审查表》和《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于 日 至 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审查,共计审查出:合格项 项;一般不合格项 项;严重不合格项 项。不考核项 项。

经综合评价,本审查组对该企业的审查结论是: 合格□、不合格□。该企业具备□、不具备□ 自检能力。

(注:除*检验项目外,其他出厂检验项目全能自检的,为具备自检能力。)

企业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1.被委托方名称:

2.委托检验项目:

审查组长(签名):

审查人员(签名)

企业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章)

注:1、□为选择项,在选择项框内打“√”。

2、此审查报告需报送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监督司1份。


附表4: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合格项改进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产品名称:

邮编:

电话:

申证单元:

联系人:

传真:

序号

不合格项内容及性质

不合格项改进情况

不合格项改进验证结论

1

审查人员:

企业人员:

验证人员:

2

审查人员:

企业人员:

验证人员:

3

审查人员:

企业人员:

验证人员:


注:1。此表用以帮助食品企业不断改进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一般不合格项通常在1个月(或现场审查期间)内完成改进;严重不合格项通常在3个月内完成改进。2。验证人员(可以是审查人员、也可以是其他人员)、验证时间、验证方法(书面验证或现场验证)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


附表5: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审查工作廉洁信息反馈表

被审查企业名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

审查组进厂时间

审查组离厂时间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审查分工

企业接待情况

审查组遵守审查纪律情况

企业对审查组现场审查报告有何意见

其他需要说

明的问题

被审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被审查企业(盖章)


说明:1.此表要求如实填写,如不够填写,可另附纸;

2.被审查企业负责人应签字、企业盖章;

3.此表由企业填写,由企业寄至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

附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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