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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进口德国可食性猪产品和蛋产品的公告(质检总局2011年第2号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7:19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总局2011年第2号公告
发布日期 2011-01-1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近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调查证实,因饲料生产过程中发生污染而导致部分猪肉、禽肉和蛋产品中致癌物质二恶英超标。为有效防止境外有害物质污染食品流入境内,切实保护国民的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自2011年1月11日起暂停进口德国生产的可食性猪产品和蛋产品。

 

  二、2011年1月11日前启运的德国可食性猪产品和蛋产品,到港后批批进行二恶英检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境。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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