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白切鸡和叉烧产品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的批复(质检办食监函〔2011〕114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7:13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办食监函〔2011〕1140号
发布日期 2011-09-2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白切鸡和叉烧等产品食品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请示》(粤质监〔2011〕10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9号)和《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的范围及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企业生产白切鸡、叉烧等肉制品无预包装、无需标签标注等制作,属于规模化餐饮加工,不必纳入食品生产许可。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版权所有: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