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关于水发制品生产许可问题的复函(质检办食监函〔2011〕120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7:11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质检办食监函〔2011〕1204号
发布日期 2010-12-0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zjj.bl.gov.cn/newsdetail4767-guan-yu-shui-fa-zhi-pin-sheng.aspx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水发制品生产许可归类问题的请示》(沪质技监食〔2011〕57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中,许可范围未包含水发水产品。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调控范围。

 

二0一0年十二月六日 

版权所有: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