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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畜牧业标准体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7:08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1-07-1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加快我国畜牧业标准化建设步伐,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畜牧业标准体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按照本规划组织做好有关工作。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全国畜牧业标准体系“十二五”规划

  (2011—2015年)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畜牧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增收、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畜牧业标准是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技术基础,是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桥梁。目前,我国畜牧业正处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推进畜牧业标准化工作对于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我国畜牧业标准化建设步伐,特制定本规划。

  我国建设畜牧业标准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生产是密不可分的。质量安全是目的,标准化生产是方法和手段,实现质量安全必须通过标准化生产来实现。近年来,国际国内出现了一些畜产品安全事件,都与畜产品安全生产方面存在质量标准缺位监管有关。因此,在畜牧业生产中建立和完善畜产品标准体系,实施畜产品生产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全过程标准监控管理,对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有利于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畜牧业标准是进行畜产品质量评定和质量体系认证的依据,是进行安全食品生产活动的技术规范,也是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法律依据。用标准组织生产,规范畜产品市场、评价畜产品质量、指导畜产品消费、不断提高畜产品质量水平是满足市场准入和出口创汇的质量安全要求。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都有标准可依,可为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畜产品质量监管和市场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三)有利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畜牧业标准贯穿于畜牧业发展的全过程,既涉及到动物品种与种质资源、饲养与管理、养殖环境,也涉及到动物产品质量、分级、加工、安全;既涉及到畜牧养殖设施,也涉及到草种、草产品、草原建设和生态保护等专业领域内的标准化技术。因此,加强畜牧业标准化建设,科学制修订各类畜牧业相关标准,规范畜产品的安全生产,是我国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四)有利于应对畜产品国际竞争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我国畜产品市场和质量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已成为必然,这对我国畜牧业发展提出了新挑战。WTO各成员国政府在国际标准制修订主导权方面的争夺十分激烈。我国畜牧业标准化工作起步晚,畜牧业标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导致了我国在国际畜产品标准的制定和畜产品国际贸易中处于被动地位,畜产品的价格优势没有体现,国际竞争力不强。因此,加快我国畜牧业标准建设步伐,对增强我国畜牧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我国畜牧业标准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标准体系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畜牧业标准的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管理机构基本健全,对于推动畜牧业技术进步、规范畜产品市场秩序、提高我国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等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标准化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畜牧业标准管理体系基本建立。畜牧业标准管理部门为农业部畜牧业司,全国畜牧总站为技术支撑机构,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畜牧业标准的技术归口管理。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业主管部门也都设立了相应的质量标准管理机构,有些省成立了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畜牧业标准管理逐步趋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2.标准制修订工作全面展开

  2004年,我部组织制定了《2004—2010年畜牧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设规划》,对标准制修订做了全面部署,全国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我国畜牧业标准体系基本形成以国家标准为龙头、行业标准为主导、地方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四级标准结构。“十一五”期间,我国共发布畜牧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77项,其中国家标准94项,行业标准83 项。目前,现行有效的畜牧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680项,基本覆盖了畜牧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主要涉及品种、营养需要、饲养管理、畜产品质量与安全、畜产品加工等方面。

  3.标准推广应用逐步深入

  “十一五”期间,我部和各省区组织举办了100多次畜牧业标准及标准化知识培训班,培训人员8000余人次,畜牧业标准的推广应用逐步深入,畜牧业标准化水平逐步提高,为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2010年,全国创建了1555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通过示范带动,促进了畜牧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种猪常温精液》、《牛冷冻精液》以及系列畜禽品种标准的颁布实施,为种畜禽质量监管、畜禽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标准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标准建设投入不足

  畜牧业标准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十一五”期间,我国畜牧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经费每年投入不足500万元,单个行业标准制定经费约7万元,而国家标准制定经费仅为2万元,与欧洲发达国家单项标准10万欧元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畜牧业标准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严重制约了标准制修订的数量和质量及其推广应用。

  2.标准质量不高

  在我国已颁布的标准中,一些标准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及可操作性较差。一是标准内容交叉重复严重,个别标准名称模糊。二是标准对产品质量的描述倾向于定性的文字描述,缺乏可操作性的量化指标,不便于依据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容易出现主观偏差。三是有些标准得不到及时修订,内容陈旧,不能满足生产的实际需要。四是标准采标率低,与国际接轨不够。目前我国畜牧业国家标准的国际标准采标率只有40%左右,远远落后于欧美国家的80%,致使出现畜产品出口受阻的事件时有发生。

  3.标准体系尚不完善

  目前肉蛋奶等标准体系中,畜禽生产环境、畜产品储运、质量评定分类分级、质量安全生产等标准还较为缺乏,满足不了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特色畜牧业养殖标准的制定更为滞后,如鸵鸟、鹌鹑等特种动物的品种标准、饲养标准、质量安全标准等均有待制定、完善。

  4.标准推广应用程度低

  有的标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有的标准涉及领域过窄、专业性过强,很难在生产中推广应用。一些标准发布后,由于宣传贯彻力度不够等原因,标准使用者不熟悉标准的有关规范要求,往往束之高阁,多年不用,在规范畜牧业生产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发达国家畜牧业标准工作的主要经验

  (一)实用性强

  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农牧业标准,规范了农牧业生产、加工和销售,有效保障了畜牧业安全高效生产。充分利用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协定和SPS(伟生和植物检疫)协定有关条款,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质量安全标准,控制国外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有效保护本国农业及农民的根本利益。

  (二)公开透明

  发达国家制定标准程序规范、透明度高。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标准,首先在本领域专家参与标准起草与讨论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及有关国际组织意见,交各成员国官方评议,协商一致后方交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标准草案完成后以公文或网络通告方式向社会征询意见,公民有权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标准制定成熟后方可发布。

  (三)全程控制

  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是一个有机的、连续的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发达国家大部分都采用HACCP体系对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控制,强调从畜牧业投入品、生产到消费等各个环节全过程进行严格管理。这样既保护了生产者的利益,又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我国畜牧业标准体系建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国际标准为参照,以产品为核心,以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标准化生产管理为链条,建立健全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开放有序、科学统一、运行高效的畜牧业标准体系,为建设现代畜牧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构建原则

  政府推动。各级政府和畜牧业行业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大力推动畜牧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畜牧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

  市场引导。畜牧业标准的制定要适应市场需求,为市场准入和规范市场秩序提供技术支撑,为实施有效的市场监管提供服务。

  国际接轨。在加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经验的同时,努力将我国优势技术标准提升为国际标准,推进“国际标准本地化”向“国内标准国际化”转变,提高我国畜牧业标准的先进性。

  强化应用。以规模化养殖场和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它们的主力军作用,提高标准使用率,加强标准化生产管理,提升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我国畜牧业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

  畜牧业标准体系包含肉产品、禽蛋产品、乳产品、毛绒皮产品、蜂业、草业等6个领域。前5个领域按照全程标准化的要求,以产品为核心,以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标准化生产经营管理为链条,由10个类别组成,具体分为:名称术语符号等基础标准,养殖环境要求及其分析测试方法,种质资源及繁育技术、种质相关的检验和评价方法,机具、器械等投入品质量要求及评价鉴定方法和使用规范,饲养管理过程规范,产品加工环境、工艺、技术条件,产品质量要求、等级规格及分析测试方法,安全限量及分析测试方法,包装标识,贮运规程或规范。草业领域围绕满足依法行政需要、保护生态及为畜牧业提供优质安全饲草料为中心,由5个类别组成,具体分为:名称术语符号等基础性标准,环境与基础设施,资源管理,生产与加工,质量与控制等。全国畜牧业标准体系“十二五”规划基本框架见下图。


 

 

  (二)主要内容

  在摸清现行有效标准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十二五”畜牧业标准制修订目录,五年内制修订650项。

  1. 名称术语符号等基础标准(简称“基础”):是指行业术语、符号以及通用的技术通则。现行有效的标准6项,正制修订5项,计划制定3项。

  2. 养殖环境要求及其分析测试方法(简称“环境”):是指畜禽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设计、畜禽场环境质量、畜禽场废弃物的排放、监测及利用等标准。现行有效的标准27项,正制修订24项,计划制定14项。

  3. 种质资源及繁育技术,种质相关的检验和评价方法(简称“种质资源”):是指品种标准(地方品种必须是列入国家品种志的品种,培育品种是经国家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认可的品种)、精液及胚胎的产品标准及其生产技术规范、繁育技术、种质资源的检验及评价等。现行有效的标准115项,正制修订78项,计划制修订205项。

  4. 机具、器械等投入品质量要求及评价鉴定方法和使用规范(简称“投入品”):是指畜牧兽医器械、禽蛋加工设备等的质量要求及评价鉴定方法和使用规范。现行有效的标准49项,正制修订2项,计划制修订3项。

  5. 饲养管理过程规范(简称“饲养”):是指种畜禽营养需要、生产性能测定、生产饲养管理技术规范及规程等。现行有效的标准43项,正制修订14项,计划制修订37项。

  6. 产品加工环境、工艺、技术条件(简称“加工”):是指初级加工畜产品加工环境、工艺及技术要求。现行有效的标准30项,正制修订8项,计划制定9项。

  7. 产品质量要求、等级规格及分析测试方法(简称“质量”):是指初级加工畜产品标准、产品分级规格以及有关初级加工畜产品品质指标的检测方法等。现行有效的标准228项,正制修订39项,计划制修订34项。

  8. 安全限量及分析测试方法(简称“安全”):是指畜产品中农药、重金属、毒素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及检测方法。现行有效的标准84项,正制修订19项,计划制修订11项。

  9. 包装标识(简称“包装”):是指初级加工畜产品的包装标识的规程或规范。现行有效的标准5项,计划制定4项。

  10. 贮运规程或规范(简称“贮运”):是指种畜禽活体及冷冻种质资源和畜产品贮藏运输的规程或规范。现行有效的标准4项,正制修订2项,计划制定4项。

  11. 草业-名称术语符号等基础标准:草业专业术语、符号及基础性技术通则的标准。正制修订1项,计划制定1项。

  12. 草业-环境与基础设施:是指草原的生态环境以及草原建设的基础设施等标准。现行有效的标准2项,计划制定1项。

  13. 草业-资源管理:是指草原监测与评价、草原特色资源、牧草种子资源、 灾害与控制、草原管理等标准,其中灾害包括火灾、雪灾、虫害、鼠害、病害、草害等。现行有效的标准20项,正制修订28项,计划制修订26项。

  14. 草业-生产与加工:是指品种改良、种子或牧草或草坪的生产与加工等标准。现行有效的标准18项,正制修订1项,计划制定20项。

  15. 草业-质量与控制:是指常规检验、抗性检验、残留物检验、检疫规程、产品质量、包装、标识、贮运等标准。现行有效的标准49项,正制修订28项,计划制定29项。

  加强畜牧业标准体系建设的对策措施

  (一)加大畜牧业标准体系建设投入

  推动畜牧业标准制修订资金投入的多元化,在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有条件的企业出资制修订畜牧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资金投入,启动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复审工作,加快完善畜牧业标准体系。

  (二)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监督管理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一是严把立项关。要以《规划》为基础,充分论证,认真审核承担单位的技术储备、研究基础及首席专家的专业技术能力。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每个标准形成送审稿前,要在科研院所、教学机构、检测部门、技术管理部门及企业等不同类型单位进行征求意见,充分采纳合理性意见或建议。三是严把审查关,要重点对标准文本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

  (三)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宣传普及畜牧业标准化知识。加强畜牧业标准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增强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标准化意识,促进畜牧业标准的推广应用,提高畜牧业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附表:   全国畜牧业标准体系“十二五”规划表(2011-2015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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