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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7:02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
发布日期 2014-04-12 生效日期 2014-04-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章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现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6年4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主任:徐绍史

 

  201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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