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 | 2014年 第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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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4-10-30 | 生效日期 | 2014-10-30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技术审评专家委员会审核,现批准翅果油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使用该原料生产化妆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翅果油技术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