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新西兰柿子和土耳其樱桃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6年第5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6:52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16年第51号
发布日期 2016-05-27 生效日期 2016-05-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检验检疫
备注  

  根据我国专家对新西兰柿子、土耳其樱桃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与新西兰、土耳其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分别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关于新西兰柿子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农业与畜牧部关于土耳其樱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新西兰柿子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进口土耳其鲜食樱桃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产品进口。

 

  附件:1. 进口新西兰柿子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2. 进口土耳其鲜食樱桃植物检验检疫要求

 

  质检总局

 

  2016年5月27日

 

     公告51号附件.doc

版权所有: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