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质检总局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樱桃、乌拉圭柑橘和智利鳄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7年第55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6:42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质检总局

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2017年第55号
发布日期 2017-07-2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我局与乌兹别克斯坦、乌拉圭和智利检疫部门分别签署了《关于乌兹别克斯坦鲜食樱桃输往中国植物卫生要求的议定书》《关于乌拉圭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和《关于智利鲜食鳄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鲜食樱桃、乌拉圭柑橘、智利鲜食鳄梨输往中国(见附件)。同时,废止《质检总局关于进口智利鲜食鳄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2014年第99号)。

 

  附件:1.    进口乌兹别克斯坦樱桃植物检验检疫要求.docx

 

  2.    进口乌拉圭柑橘植物检验检疫要求.docx

 

  3.    进口智利鳄梨植物检验检疫要求.docx

 

  质检总局

 

  2017年7月24日

版权所有: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