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文号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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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04-12 | 生效日期 | 2018-04-12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产品及原料 |
备注 |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07/c6161186/content.html 附件1.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 附件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规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多品种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盐专营办法》和相关国家标准,制定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附件1)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附件2),现予公告。
附件:
附件1.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
附件2.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