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 |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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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10-25 | 生效日期 | 2018-11-0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通告公告 | 专业属性 | 进出口 |
备注 |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8〕49号),海关总署决定对2016年第25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2),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