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商务部 商务部 | 发布文号 | 商秩发[2012]4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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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2-11-21 | 生效日期 | 2012-11-21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规范性文件 | 专业属性 | 规范规程 |
备注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地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不同城市追溯信息互联互通,确保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整体性和完整性,商务部制定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批发自助交易终端技术要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零售电子秤技术要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手持读写终端技术要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城市管理平台技术要求》、《肉类流通监管专用激光灼刻设备技术要求》等5个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试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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