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 商务部 商务部 | 发布文号 | 商贸函[2018]7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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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12-14 | 生效日期 | 2018-12-14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其他 | |
备注 | 2019年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国际市场供需情况及各地区、各企业出口配额执行情况,商务部制定了《2019年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现予下达,请遵照执行。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和核查、反馈工作,配额应重点分配给配额使用率高、经营能力强、货源质量好、品牌信誉度高的企业。各地配额二次分配方案应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备案,同时抄送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有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
附件:2019年部分农产品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商务部
2018年12月14日